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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象山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02 09:23  (来源:)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16日至6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象山区进行了巡视。7月21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象山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体工作情况

  区委把学习领会反馈意见,抓好问题整改,当做当前的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一个不漏地抓好整改。

  (一)加强领导,注重研究,以实事实办的态度制订方案。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四家班子领导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要求,逐条学习领会巡视组反馈意见。迅速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唐小忠任组长,区委各常委为成员,区委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四家班子领导和“一乡三办”、区机关各部门对照反馈意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不等不靠、抓紧开展整改。8月24日,在深入调研和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区委常委会专题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层层细化分解为5方面10个问题25项举措,每项举措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完成。

  (二)紧盯问题,动真碰硬,用立行立改的作风组织整改。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区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切实整改。一是深入进行自查。各单位及时将巡视组反馈意见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对照反馈意见集中开展全面自查。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区《整改方案》25项举措的责任领导牵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逐一细化措施,逐个进行整改,增强了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紧盯突出问题。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职数配备干部、有的干部参与违章建筑谋求利益等突出问题,狠抓不放,重点整治。四是敢于动真碰硬。区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勇于担当,对信访交办事项、清理违章建筑等“老大难”问题,敢动真格,敢打硬仗,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确保了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三)严把标准,严肃问责,靠真督真查的效力促进落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视为衡量整改效果的唯一标准,做到听取意见不“过滤”,解决问题不“打折”。区委督查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和区大督考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全程跟踪督办,定期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先后召集责令责任部门“补课”;对组织整改不力、整改责任不落实,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比如,对督查中发现整改不力的信访交办事项,先后4次召集相关责任人会议,区委办下发专项督查通报3期,真督真查,推动了整改事项的落实。

  二、整改落实成效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列举了5大方面10个问题,未涉及相关人员问题线索;移交的128件信访问题,9月15日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解决“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中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问题:(1)认真学习、清理、完善相关制度。重点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从源头上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制定了《象山区项目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桂林市征地拆迁相关文件,从制度上堵塞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的渠道。(2)深入清理清查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情况。组织区发改、城建、土地房产、房屋征拆等部门对2013年以来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国道321扩建、万福东路新建、九美桥时尚园、金世邦足球产业园等9个项目大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3)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近年来,先后查处了王树华、王彦林等项目建设中违纪违法的案件。利用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进行案件剖析,并结合建设象山廉政文化长廊、到区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组织副科以上干部参观廉政巡展和宣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以期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针对解决“有的基层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乱作为”问题:(1)严肃处理违反规定乱作为相关责任人。给予违规处置报废车辆的区机关车队队长尤海顺以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分,给予违规开设诊疗服务项目的二塘乡卫生院院长徐威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违规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二塘乡劳动社会保障所干事邓国瑞以党内警告处分并解聘。(2)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坚持以查促防,做到露头就打,坚决纠正违反规定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了二塘初级中学副校长岑可瑶私自使用学校公章,开具虚假住房和收入证明,企图获得经济适用房的申购资格的问题。查处了宁远小学副校长陈伟堂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领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3)8月份起,组织对乡、街道民政部门和村委会在办理社保、低保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规范工作流程,公开、公示办理结果,堵塞办理“人情保”“关系保”的渠道。(4)狠抓村(社区)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制作宣传板报42块、公益广告2200多平方米,进一步加大对《桂林市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系列制度的宣传。狠抓资产管理、经费收支情况公示,以公开促进农村“三资”、社区资产的规范管理。目前,全区8个行政村全部设有固定的村务公开栏,100%以上的行政村实行了村务公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村级民主决策形式,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进一步强化了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监督权。(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益广告、文艺节目、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百姓大舞台”、“象山水月”等载体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机关、乡镇、村(社区)干部参观桂林市主办的典型案件大型图片展览,聆听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通报典型案件等方式,震慑腐败行为,警示全区党员干部,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3.针对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1)简朴公务接待。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公务接待宴请标准,各种公务接待原则上均安排在区机关食堂。2015年上半年,预算252万元,实际支出119万元,均无违规金额。(2)彻底清退办公用房。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坚决腾退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19间360㎡,干部人均办公面积下降至12.9㎡,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3)高标准清退违规多占住房。落实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要求,通过干部职工自查自清与房产档案核查结合,对21名区属干部职工存在的违规多占住房进行了全部清退,清退率达100%。(4)严格公车管理。制定下发《象山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逢重大节假日,重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要求,除值班执勤用车以外,其他公务车辆一律集中停放。对照自治区《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实施细则》,狠抓违规车(超编、超标车)车辆清查,退回借车1辆,转入学校编制11辆,报废3辆。

  4.针对解决“机关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存在慵懒散现象”的问题:(1)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和区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对全区窗口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对办事推诿扯皮、不作为,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群众态度生硬,以及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随意离岗等6类问题进行了整改,给予2名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以辞退处理。(2)区大督考办先后12次组织对区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政务服务中心人员不在岗、城管队员上班时间玩手机、无故缺席会议等8个问题40余人在全区范围通报,并责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3)结合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下大力气整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严不实、慵懒散问题,同时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申了《象山区严明工作纪律有关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

  5.针对解决“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全面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自查自纠。2015年7月31日至8月5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2013年1月—2015年6月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发放津补贴、政府采购、公积金缴存、设立“小金库”等9项内容,掌握各自单位落实情况底数,并按区里统一部署和文件规定要求彻底进行整改。(2)开展重点检查。区财政局会同区审计局对我区政府办、民政局等7家单位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会计信息进行重点检查,着重检查预算收入及支出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会计、财政票据及是否有设立“小金库”等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单位各部门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越来越自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等逐年趋于规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南门办、农工局、建设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4家部门存在的报账手续不完善、餐费和复印费混合报账等5个问题,各相关部门正在认真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执行相关规定的自觉性。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类别和范围,对顶风作案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再督查。(3)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2014年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2015年5月又下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补充规定》。6月份,印发了《象山区财务管理办法》,对经费审批程序、经费支付方式、现金和公务卡的结算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规范了各部门的财务管理。9月份,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区机关公务接待报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必须严格公函手续、严格用餐标准、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结算要求,规范各级干部工作经费管理,坚决消除腐败隐患。(4)开展住房公积金存缴情况清查。8月上旬,按照桂林市统一部署,对五城区共性存在的公积金存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清。下一步,将严格按上级对城区公积金存缴问题的统一要求进行整改。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6.针对解决“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问题:(1)印发了《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实行“三落实两报告一追责”制度的通知》,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管理模式,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2)印发了《象山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从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3)2015年5月24日,召开全面实行“三落实两报告一追责”制度动员大会,区委与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告知书》,各级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承诺书》,形成上下贯通、级级负责的工作格局。(4)按照《“三落实两报告一追责”制度》,先后对区统计局、城建局、教育局、南门街道办等7个部门(单位)存在的违规提取库存现金、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支出发票不规范等18个问题,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督办书》14份,督导责任单位不折不扣抓好整改。(5)8月24日,召开“挺纪律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集体约谈会,区委书记唐小忠约谈区四家班子领导、区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并通报市委督查组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执行财经纪律督查情况。(6)8月下旬,铺开了“书记谈书记”活动,区委书记个别约谈党(工)委、党组书记,党(工)委、党组书记约谈支部书记,通过全覆盖式、无差别的普遍约谈,督促乡党委、街道工委和区直部门党组始终保持落实主体责任的督导力度,使基层党委始终崩紧责任这根“弦”。(7)9月7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了桂林市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自治区以及桂林市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通过《象山区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并于9月21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铺开专项查处工作。

  7.针对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够到位”问题:(1)深入推进“三转”,各级纪(工)委书记不再承担纪检监察以外的中心工作,回归执纪监督问责主业。调整区纪委内设机构,增加了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突出工作重心,充实办案力量。(2)7月份开展“学党章、挺纪律、守规矩”专题教育月活动,通过区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录像、民生资金规范使用授课、村“两委”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授课等8个内容的专题学习,加强党风廉政教育。(3)研究制定了《象山区2015年大督考工作方案》,区纪委牵头,抽调区委区政府督查、组织、人事等专门力量组成大督考组,对全区上下班秩序、“创卫复审”、公务用车等进行督查,做到每周有检查、每月有通报。截止9月底,已印发大督考通报10期,点名通报发现有问题的人和事,切实在全区上下把纪律挺起来。(4)9月中旬,铺开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抽调审计、反贪、经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聚焦专项集体资金使用、项目经费开支以及群众反应强烈、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8.针对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1)认真组织“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妥善处理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①核减市容工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企业工委书记3个超设岗位,超设岗位全部清理完成;②通过补缺、免去兼职等平职调整干部14人,消减领导职位超配数量14个;③按《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30号)精神,对我区27名已晋升职级的科级非领导岗位干部予以退出现任职务,消减非领导职位超配数量27个。④对其余超配干部,按照已上报自治区、市委组织部的消减计划,逐步消减。目前,全区已消减超配岗位44个,占任务数的62.86%,计划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消减任务。(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强化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3)加强对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目前正组织调研制定《干部年度考核评定办法》,以形成正确用人导向,把在基层和项目一线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用起来,加强干部交流,调动各方面干部的积极性。

  (五)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方面

  9.针对解决“项目建设推进慢,个别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1)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桂林至阳朔公路象山段、万福东路项目等建设进度,切实以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拓宽城区发展空间,带动城南片经济发展。目前,巡视反馈推进慢的两个项目征地拆迁进展顺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其中,桂林至阳朔公路象山段:全面完成了第一期征地、拆迁任务,共征收土地400.6亩,拆迁面积13494.94㎡,迁坟125座,迁移杆线20根;新增第二期征地任务9.213亩,现已经基本完成签订协议,征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万福东路(象山段):已征收红线内集体土地上各类建筑160座(户),总建筑面积55155.53㎡,总补偿金额98302079.1元;市项目业主资金到位159座(户),拆除158座,拆除面积46034.24㎡;迁坟补偿工作全部完成,共计891座,补偿金额226.75万元;附着物基补偿完成,总补偿金额352.74万元;置换地北片区需征收房屋8户,总建筑面积8823.44㎡,已签订协议7户(塑料厂未签订);资金到位7户,拆除7户,拆除面积7261.02㎡。(2)认真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规定,加大与市直业务部门的协调力度,妥善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的历史遗留问题。经核查整改,目前:万福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暂未发现遗留问题,对市财政尚未拨付的400万工程款,我区多次与市审计局对接后,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完成结算审计并报送市审计局审核,待市审计批复后交由市财政将剩余工程款拨付到位;西环三期项目,已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专项处遗工作组,分4个小组深入拆迁户中,听取意见,讲清政策,理顺情绪,同时加大与市经投公司(业主单位)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合理诉求。

  10.针对解决“城区内违章建设严重,有的干部参与违章建筑谋取利益”问题:(1)加强整治领导。全区确定了7个重要节点为重点整改区域,以问题整改包干责任分工的形式,由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常委、宣传部长每人包干一个点,设定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内容、整改时限,以“领导包点、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制度,对各点进行全面集中整治整改。(2)配强整治力量。动员四家班子领导,每人挂点一个社区(村委),全区各部门每个部门蹲守一个社区(村委),配合集中整治和巩固长效管理。同时,区委、区政府决定把原下放一乡三办的城管中队临时收归城管大队,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整治行动,对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3)实施集中整治。9月12日—28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城市市容管理集中整治、五小行业集中整治、农贸市场集中整治以及社区宣传发动活动等“五项专项整治”第一轮集中整治行动,对银锭社区、瓦窑菜市、铁西小区等7个重点整治区域进行全面整改。其中,瓦窑菜市全面拆除了市场外面占道经营的棚子,并每天安排城管队员错时蹲守;新桥园片区拆除违章建筑棚3个,清除了全部垃圾池并设置加盖垃圾桶20个,清理废弃垃圾2车,清理小广告30多处,增设宣传栏1处,宣传横幅3条,并增加3名保洁员对其进行专项保洁;铁西小区暂扣卤菜摊5个、劝导超门槛经营厨具店2家,疏导流动摊点40多摊,清理铁西市场周边违规菜摊10摊。清理遇龙路建筑垃圾、菜园地废弃物150余车。(4)深入开展“两违”整治。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力度,对城区内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予以坚决清除。今年1—8月,共清理违法建设、违法占地149处130397㎡。(5)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群众对干部参与违章建筑情况的监督。区纪委定期与区城市管理局对接,摸清底数;开展定期下访,掌握问题线索,对干部参与违章建筑谋取利益的予以认真查办,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区委深刻认识到,受时间所限,特别是因暑期集中轮休冲突,我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一些问题的整改还比较初步,整改工作只是完成了阶段性任务。今后的工作中,区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深化整改成果,强化源头治理,突出建章立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象山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努力解决合理诉求,切实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大巡视整改工作的公开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执行好我区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三落实两报告一追责”制度,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查贪污腐败行为,对机关、基层干部队伍中出现“苍蝇式腐败”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形成结合我区情况的责任明确、教育管理、问题查处系列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切实扎紧制度的篱笆,筑牢筑好第一防线,把问责的鞭子打到不落实人的身上,松懈人的手上。

  (四)运用成果加快发展。以巡视整改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通过整改焕发出来的新的作风,加快象山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做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老城疏解提升,优化经济发展空间”三篇文章,着力抓投入上项目、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惠民生,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12388—16;邮政信箱: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6号象山区纪委,邮政编码:541002;电子邮箱:xsq2009110@163.com。

  

                                中共象山区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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