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13时左右,在八中路口往北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公司大门左侧10米处,桂林新奥燃气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安装燃气管道地下钻孔作业没有计算准确,对原管道设置不清楚,新管道将原老管顶断,造成天然气泄露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13时30分左右接报警后,象山区政府、区政法委、区安监局、象山公安消防大队、象山公安分局、象山交警大队,平山街道办事处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和救援,当时天然气泄露向上有4米左右高的白色气柱,情况十分危机,我们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疏散周围群众,启动应急预案:一是象山交警对八中道路事故两侧进行了道路封锁,禁止车辆通行;二是公安人员对两侧实施了现场的安全警戒和安全疏散,设置警示带、警示牌,限制无关人员过往;三是消防大队组织消防车对泄露的天然气用消防水枪压制气体进行有效处理;四是新奥燃气公司施工队将天然气两侧进行封堵,经过近2个小时的抢修,经仪器测量,事发地段基本恢复正常。事故处理后我们要求新奥燃气公司查明事故原因,将事发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区安监部门,另外要修改完善施工计划,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施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施工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