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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德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0”事故调查报告
2016-10-20 09:55  (来源:)

  20168101140分左右,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建筑工人谢金秀在桂林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88-2楼运送建筑物料的过程中,不慎从8楼摔下,当场身亡。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于811日委托安监局牵头,成立由区监察、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安监局、平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8.10’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阳 

   单位地址:怀化市经开区政通路189号德天集团办公楼1101 

  企业性质: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二、事故概况(时间、地点) 

  事故发生时间:20168101140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 

  三、事故发生经过 

  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土建与装修(外装)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体户王晚如承包,由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监管,工程款由王如个人与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结算。工地所需员工均由王如雇请,并对员工进行管理 

  810,王晚如雇请的员工樊来英(女、46岁)在操作升降机运送物料时,因无监控设备无法判断升降机的升降具体位置,靠目测和做记号估测升降机的停靠位置。当升降机运送物料至八楼时,因估测产生严重偏差,升降机停止时,装料面高出八楼楼面约2米,致使接料工谢金秀踩空直接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 

  四、事故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 

  死亡人数:1 

  死者基本情况:谢金秀,女46岁,汉族,户籍所在地为广西临桂两江镇洲村1号。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劳动环境和工作情况 

  天气情况:晴天 

  工作情况:高处作业 

  六、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原因分析:经调查组调查,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将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土建与装修(外装)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体户王晚如承包,并口头协议安全监管由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但在工地现场没有该公司的监管人员,王晚如本人也不在现场监管和指导,升降机周围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识,升降机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没有安全员在现场监督。调查发现,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安全意识非常淡薄,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违规作业,无人在现场监管。操作升降机的员工没有经过升降机操作的学习和任何培训,没有资质证书,任由员工违规操工,樊来英严重违规作业长达半年之久,没有人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导致谢金秀坠落身亡。 

  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将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土建与装修(外装)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体户王晚如承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个人,又不指派公司有相应安全监管资质的安全员到该工地监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是造成谢金秀死亡的主要原因。承包人王晚如又没有采取任何的安全防范措施,又未向操作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明知樊来英没有参加升降机专业培训,又无升降机操作资质,对升降机又不熟悉,强令冒险作业行为,是造成谢金秀死亡的次要原因。 

  (二)事故性质:这是一起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且在违规违章操作情况下无人制止,导致发生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七、事故责任认定 

  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将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土建与装修(外装)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体户王晚如承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个人,又不指派公司有相应安全监管资质的安全员到该工地监督作业,承包人又没有采取任何的安全防范措施,又未向操作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任由没有操作升降机资质的工人违规操作,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安全意识不强,任由工人违规操作、违章操作、无证操作,是造成谢金秀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承包人员王晚如明知樊来英没有参加升降机专业培训,无升降机操作证件,对升降机又不熟悉,强令冒险作业行为,是造成谢金秀死亡的次要原因,因此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八、处理建议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在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进行隐患排查,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并对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和承包者王晚如给予经济处罚。 

  九、事故发生后的整改措施 

  1、安全监管部门对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在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在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要在停工整顿期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查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严防无证上岗,制止从业人员违章作业。 

  3、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在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要吸取教训,要加强对该工地的安全管理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 

    4、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桂林市象山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工地要制定出更完善的防范措施,提高所属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操作。 

      十、调查组负责人及调查组成员签字     

   

 

                     怀化德天建筑有限公司桂林市德天商业广场二期

                              “8.10”事故调查组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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