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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工商发〔2017〕11号 象山区工商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017-10-17 07:32  (来源:象山区工商局)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社会环境稳定和谐的大事,根据我局制定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象山区区委、区政府对消防安全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协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罗倩

  副组长:盛燕平、李英才

  成员:谢焜、吴秀林、黄馨煜、李开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股,谢焜任办公室主任。各工商所自行成立消防安全应急小组,由机关领导小组统一调配,负责本辖区内消防安全协调和处置工作。

  二、 工作职责

  1、 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商品的检查,组织对市场、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 全面清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3、 严密排查整治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

  4、 加强市场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建设,加强预案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5、 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工作举措的宣传报道,积极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和倡导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举报。

  三、应急调度

  各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监控制度,出现灾情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所应急小组人员应迅速到位,赶赴现场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处理、收集、掌握、上报相关信息。

  四、 抢险救灾

  出现灾情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小组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按照职责分工,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工商所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映,高效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

  

  

  

                   象山区工行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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