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漓江桥扩建工程项目的需要,拟对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建设项目:桂林市漓江桥扩建工程
二、 征收范围:
漓江桥南侧安新小区606栋和607栋
(具体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
三、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桂林市漓江桥扩建(象山段)工程指挥部
四、 房屋调查实施单位:桂林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 调查、登记时间:2015年9月14日起
六、 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做好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证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并提供房屋产权复印件,交予房屋调查实施单位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联系地址:南环路15号象山街道办事处,电话:2869039、3858697
桂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