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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市区小学升入初中工作方案调整情况的说明
2017-05-15 16:57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7号)精神,加快落实桂林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公办初中质量提升计划,补齐教育短板”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做好2017年市区小学升入初中(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市教育局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即着手进行调研和测算,科学预测了2017年小学毕业生人数及分布情况、初中学位数等,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多次城区教育局长、教研室主任研讨会及市区公办、民办初中校长、小学校长座谈会,主动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了意见,经研究,对2017年市区小升初工作方案作出4个方面的调整和改进: 

  一、在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多校划片招生试点 

  作为实施市区公办初中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局于2017年恢复桂林中学初中部办学。针对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意愿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等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精神,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桂林中学初中部和十三中采取多校划片形式招生试点,将秀峰区榕湖小学、乐群小学、中华小学的毕业生作为桂林中学初中部和十三中的生源对象,上述三所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桂林中学初中部或十三中的其中一所报名。如出现某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通过摇号(电脑随机派位)的形式进行招生录取,未摇中的小学毕业生则安排到多校划片招生试点的另一所学校就读。 

  二、调整临桂区户籍流入城区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初中的条件 

  据悉,公安部门从2016年起暂停为临桂区户籍流入四城区(秀峰、象山、叠彩、七星,下同)人员办居住证(原“暂住证”)。因此,从2017年起,临桂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无法提供“一证双合法”证明材料(“一证”即居住证,“双合法”即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其随迁子女不能在四城区公办初中申请就读。为确保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市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政策的延续性,做好2017年市区公办初中接收临桂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工作,经与临桂区及四城区教育局协调,拟调整临桂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报读公办初中的条件如下:一是黄沙瑶族乡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只需提供“双合法”证明材料;二是四塘、六塘、会仙、两江、五通、南边山、中庸、茶洞、宛田等9个乡镇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需在城区小学(含民办)就读满一年,且提供“双合法”证明材料;三是临桂镇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近入学。 

  三、试行“部分公办初中与民办初中同时招生,公办初中兜底”招生模式 

  为优化市区初中生源结构,引导学生及家长理性对待“择校热”问题,合理选择公办、民办初中就读,市教育局将多校划片试点初中和市区民办初中纳入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同时报名招生,然后再由实行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招生的公办初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学生进行兜底。 

  ㈠部分公办、民办初中同时招生。小升初网上报名工作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参与招生学校包括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和市区10所民办初中。榕湖、乐群、中华三所参与多校划片试点的小学毕业学生可同时选择不超过3所公、民办学校进行报名(其中多校划片招生试点公办初中只能选择一所报名);非多校划片招生试点区域小学(即除榕湖、乐群、中华外的市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第一时段报名人数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招生工作结束。第一时段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报名结束后通过摇号在入围名单中确定相应比例的录取名单,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市区各民办初中摇号录取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数的25%(桂林中学初中部和十三中报名学生全部入围,摇号录取比例为100%)。如需上调摇号招生比例的学校,应在25%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5%的幅度递增。各学校摇号顺序由摇号录取人数所占招生计划数的比例决定,摇号比例大的学校优先摇号,比例小的学校后摇号,摇号比例相同的学校通过抽签决定摇号顺序,并在第一时段网上报名之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时段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在第二时段继续开展网上报名,第二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㈡公办初中兜底招生。第二时段网上招生报名结束后,由市区其它公办初中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地段划片(单校划片)进行兜底招生。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在完成本学区招生计划任务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通过“学校推荐,免试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在市区内学位供需矛盾较突出的区域分流招收学生,这部分学生享有学区生资格。 

  四、对民办初中招生方案进行改进 

  一是改进市区民办初中的招生方式。拟由原来的“面谈+摇号”调整为“摇号+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是完善学生报名入围的方式。学生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统一在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由过去的民办初中自主划定入围学生,拟调整为各民办初中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要求,依据学生德、智、体发展情况(即: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小学五年级下册期末质量检测和六年级上册学科素养检测结果及小学生体质监测成绩),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划定各校市区招生入围3倍名单。 

  三是调整摇号和面谈录取的比例。2016年方案中,面谈录取比例为75%,摇号录取比例为25%。在2017《实施方案》中,拟调整为在入围名单中摇号录取不低于25%的招生计划数,然后由各民办初中通过面谈形式确定不高于市区招生计划数75%的面谈预录取名单(其中,不高于50%的招生计划数在面谈时以入围学生德、智、体发展情况为依据优先预录,25%的招生计划数由各民办初中在入围学生中自主确定并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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