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规〔2017〕2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13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象山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蒋永刚 区长
副组长:梁 红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艾美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开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社科联主席
何 平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秦振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唐华镁 区教育局局长
何 学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华明 区民政局局长
谢 标 区财政局局长
邓泽付 区土地房产工作局局长
朱兴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 娟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成书 区交通局局长
万晓宾 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陈 萍 区商务旅游局局长
戴一平 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李彦妮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钟洁珍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蒋正凤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小松 区统计局局长
罗 倩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柏杭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杨春媚 象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对全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改造、培育等进行引导和扶持;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招商和运营;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行统计调查和行业监测等。
现行统计监测等信息采集模式:根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服务业集聚区统计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前期我区所开展的服务业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实际,建立形成年报与季度报表相结合的集聚区统计调查体系,以加强对服务业集聚区的统计管理工作,具体采集模式为:服务业集聚区运营单位(数据填报单位)按季度定期填报统计报表和不定期提供集聚区建设相关信息、区统计局审核、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汇总的运行监测体系,实现集聚区管理情况、建设情况、运营情况等方面的动态监测、跟踪和指导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平同志兼任。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